闽科信[2015]12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一)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2015年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领取
我所将于2015年3月3-4日,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再次电话通知确认。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015年3月11-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携带个人身份证和2张1寸彩照,前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科技大厦4楼我所综合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如对本次招聘中相关的招聘条件、程序、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安排等事宜有需咨询的,可在领取准考证前联系我所综合办,联系电话:0591-83517153,87881720。
二、笔试安排
(一)笔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上午9:00-11:00 。
(二)笔试地点:福州市湖东路11号海峡培训学校(福州三中往西100米,我所旧办公楼5楼)。考生可于3月20日下午3:00-5:00,到考试现场熟悉考场或确认地点。考试地点不提供泊车位,自驾车的考生请自行解决停车问题。
(三)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出卷)
(四)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证件不齐全,不准参加考试。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并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考生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考场,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监考人员陪同,方可离开考场。
3、考试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严禁移动电话、平板电脑、高级计算器等带有记忆或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考生将上述电子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作弊处理。
4、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方可开始作答。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规处理。
5、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污点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6、必须保持考场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等;考场内禁止吸烟。
7、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8、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
9、考生有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考试或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报有关部门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三、公布面试名单
笔试结束10 个工作日后,在我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复审
笔试结束后,我所将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公布面试名单时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2015年2月26日
抄送:陈秋立厅长 厅人事处 厅办公室 厅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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