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厅机关党委《关于认真做好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台账记录的通知》(闽科党函﹝2016﹞6号)的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党支部于4月29日前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陈秋立同志在省科技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省科技厅“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省科技厅“两学一做”学习安排的具体方案》、《在我所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等文件精神,启动各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各党支部要制定好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摆脱贫困》、《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等原著。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集体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三个专题的学习研讨按所党总支《“两学一做”学习安排的具体方案》落实,认真撰写个人学习笔记和发言提纲。
3.各党支部要指定一名同志做好支部集体学习记录,建立学习台账,2016年1-4月党支部学习不够深入、记录不够完整或过于简单的,要进行追记。
中共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总支部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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