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改革与发展,增强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能力和公益服务能力,省科技厅自2009年开始设立“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专项”),用于支持科研院所开展符合公益职能定位,代表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的自主选题研究。
2010年7月,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在总结多年来科研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印发了《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和《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自主选题项目与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本所基本科研专项自主选题项目(以下简称“自主选题项目”)管理,促进自主选题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工作条例》明确了我所学术委员会的定位、工作职责、组成人员和工作规程,从学术和管理两个方面保证管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有效性,实现自主选题项目组织实施和验收结题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建立了我所自主选题项目实施的组织保障机制。
《管理办法》明确了自主选题项目的方向,对自主选题项目申请人条件、立项程序、执行与验收、经费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在细化自主选题项目的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强化了自主选题项目管理的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工作条例》和《管理办法》的推出,强化了我所对自主选题项目内控机制的建设,将选题、申报、立项、执行、验收等各个关节点进行有机的串联,初步架设了以促进科研建设与发展,提高科研水平和质量为导向,以自主选题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核心,以制度管理为手段,以学术委员会为保障的自主选题管理体系,有力地支撑了我所科研工作协调、有序、健康的发展。
省科技信息所供稿
201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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