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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技厅实施八大工程加快构建创新发展新高地
来源:其他
时间:2017年9月13日
     
    
  日前,湖北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构建创新发展新高地的实施意见》,通过组织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等八大工程,加快构建创新发展新高地。
  一是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升级版。建立和完善区域创新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聚焦细分产业领域,以专业化布局、企业化运营、精细化服务、国际化发展为目标,全面提升创新资源要素整合功能、创新创业人才聚集功能、创业孵化管理能力、专业化技术服务水平、金融服务功能和创新创业主体层级,实现发展模式、建设模式、投资模式和培育主体模式“四个升级”。
  二是实施“科技金融助推创新创业工程”。积极构建湖北省市县上下联动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带动作用,加强与创投、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横向跨界合作,建设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着力引导金融资源向创新创业领域配置,加快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融资难题,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实施湖北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以县市区为重点,深入实施“全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为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考评指标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为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的中心工作。
  四是实施“科技创新示范县(市、区)创建工程”。围绕湖北省“一主两副多极”战略部署,以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县域创新创业体系为核心,强化科技创新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对接,分期分批推动30个左右科技创新示范县(市、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成长为发展后劲足、承载能力强的经济新增长点。
  五是实施“科技助力产业扶贫示范工程”。加大科技扶贫专项资金整合和投入力度,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星创天地为载体促进先进适用成果在贫困地区推广应用,在四大片区和37个贫困县大力推进产业扶贫、智力扶贫、信息化扶贫和科技扶贫示范体系建设,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六是实施“百县千镇万人工程”。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科技特派员全面覆盖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服务和引领县域经济发展。到十三五末,选派10000名左右的科技特派员队伍,实现科技特派员覆盖100个左右的县(市、区),1000个左右的乡镇,在贫困地区覆盖到村。
  七是实施“红色引领科技创新工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发挥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带动示范作用和龙头引领作用,引导和推动湖北省科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推动全省创新驱动发展中传承红色基因,打造“红色科创”品牌,为加快构建创新发展新高地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八是实施“科技行政服务能力大提升工程”。结合政府职能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的要求,引导和促进湖北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干部职工,按照“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的要求,聚焦核心职能提升服务能力,密切上下联动增强工作合力,以新的面貌和更好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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