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科协所属学术性社会团体开展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闽科协发学〔2008〕22号
各有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27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团体评估试点方案>的通知》(闽民管[2008]154号)精神,省科协所属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的评估试点工作从2008年5月6日开始全面启动。现将有关评估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定评估对象:我会所属符合本次评估(试点)条件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共141个,其具体名单参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评估时间安排
1、自评阶段。2008年5月25日前,参加评估141个学会(协会、研究会),请填写《学术性社团评估数据采集表》和《学术性社团自我评估表》,同时报送一份“自我评估报告”(内容包括:社团基本情况、内部建设情况、业务建设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自评结论等),做好准备工作,迎接评估小组6月入会开展核实、调查工作。
2、入会调查阶段。6月2日至6月30日评估人员分七个组深入各学会开展实地评估工作,每个组每半天评估一个学会。各学会评估时间详见附件3。
希望各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抓紧抓好评估前的筹备工作,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符合2008年学术性社团评估学会名单
2.不参加本次评估学会名单
3.各学会评估时间及分组名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2008年5月12日
主题词:社会团体 评估 通知
抄送: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2008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