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章程
(一九九〇年四月三日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福建省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福建省科协领导下的科技期刊编辑工作者自愿结合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宗旨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全省科技期刊编辑工作者,开展编辑学的学习与研究,交流办刊经验,提高编辑业务水平,以社会效益为主,办好学术期刊,推动学术繁荣与科技进步,为我国四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 主要任务
1. 组织年会,专题讨论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的编辑业务学术
交流活动;
2. 编辑出版,本会会刊(或会讯);组织会员编写有关科技期刊
编辑学方面的专业论著;
3. 开展咨询工作,组织会员为四化建设献计献策;
4. 经常向主管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正当权益;
5. 举办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培训进修班,提高编辑人员政治、
业务素质;
6. 开展为会员服务的各种活动。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为本会会员。
1.具有编辑职称或具有其他中级技术职称从事科技期刊编辑工作者;
2.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从事科技期刊编辑工作二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从事编辑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编辑工作者。
3.自学成才并从事科技期刊工作多年,具有相应水平的编辑工作者;
4.积极支持或参与科技期刊工作的专家或管理干部。
第五条 凡在福建省内有刊号的科技期刊的编辑部均可申请
参加本会为团体会员。
第六条 会员入会办法
个人会员由本人申请,会员二人介绍;团体会员由单位(即编辑
部)申请,以上均经本会批准,方为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并由本会颁发给个人会员证和省科协颁发的团体会员证。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权;
3.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
4.优先取得本会的有关资料。
二、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所委托的工作;
3.积极参加本会的学术活动,关心我省科技期刊工作者的发展;
4.为本会会刊积极撰写编辑业务方面的学术论文和期刊动态信息;
5.缴纳会费,团体会员每年需交纳团体会费200元,无故一年以上未交团体会费者停发资料及活动,两年以上未交会费即认为自动退会,个人会员费每人每年2元。
第八条 会员可以申请退会,但需办退会手续。个人会员被剥
夺政治权利者,其会籍自动取销。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系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
大会的代表由会员选举产生,每隔4年召开一次。根据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有关召开会议事宜,由常务理事会决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
1.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3.制定或修改本会的章程;
4.选举新的理事会。
第十条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是本会的执行
构,每年开会一次 。
理事会的职责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制定本会的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条例;
3.领导所属机构开展活动;
4.筹备召集下届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理事会采取民主推选的方法选举正、副理事长、正、
副秘书长及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负责行使理事会的权力。
第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工作、学术机
构,负责组织、学术、出版、咨询等工作。
第十三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专、兼职工作人员若干
人组成办事机构,由秘书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本会可根据需要,授予或聘请有重大贡献的著名专
家、有关领导以荣誉称号或名誉职务。
第四章 领导关系
第十五条 本会受福建省科协领导,业务上受中国科学技术期
刊编辑学会指导。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六条 经费来源
1.省科协补助;
2.团体会员费和个人会员费;
3.单位捐赠或资助;
4.其他收入。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会章的解释权属本会常务理事会。 |